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关于发布深圳市2013年基准地价的通告
(深规土告〔2013〕1号)
深圳市基准地价是以网格地块为单位,分为商业、办公、住宅、工业等四种用途,土地使用期限按商业40年、办公40年、住宅70年,工业30年,在设定的土地利用状况及开发条件下的土地使用权区域平均价格。现将调整后的深圳市2013年度基准地价标准,以分区分用途地价图形式予以通告。并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:
一、本次基准地价适用范围为深圳市行政辖区。
二、具体宗地地价测算按照《深圳市宗地地价测算规则》(试行)执行。
三、本次基准地价图中地价数据为该数据左下角点的地价水平,单位为元/平方米建筑面积,以人民币计价。
四、本次基准地价有效期限自2013年1月8日起至下一次基准地价标准调整通告发布之日止。
五、2013年1月8日前向我委报文申请并符合测算地价条件的宗地地价测算,按照我市2006年公告的基准地价标准执行。2013年1月8日后向我委报文申请并符合测算地价条件的宗地地价测算,按照本次公告的基准地价标准执行。
六、本次通告的基准地价可在我委网站(www.szpl.gov.cn)查询。
附件:深圳市2013年基准地价(详见深圳市人民政府公报2013年特刊)
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
2013年1月8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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